2017年11月22日,一群中国EB5投资者以Terry Mcauliffe,Anthony Rodham等为被告向弗吉尼亚州费尔法克斯县的法院提起了诉讼。投资者指出,由于Terry McAuliffe和Anthony Rodham的虚假陈述,他们每人被骗走约560,000美元。Terry McAuliffe和Anthony Rodham面临着由1700万美元的诈欺诉讼,这些投资人来自积泰汽车公司,该公司的面临经营困难 。
2017年11月30日,一群中国的Eb-5投资者在加利福尼亚中央区联邦地方法院对American Dream Fund LLC和Henry Global Consulting提起了集体诉讼,声称诉由包括欺诈,违反忠实义务,违约,会计造假等相关问题。该案涉及60名投资该项目的中国公民,声称在其开发阶段对他们做出的任何承诺均未兑现。目前,这60个投资者中没有一个收到他们的永久居民卡。有些只收到临时居民卡。从投资角度来看,起诉方还声称,如果SLS拉斯维加斯销售酒店,那么它将违反EB-5计划中的要求。
此类案件的大多数起因是联邦证券欺诈,违反信托义务,违反合同等。
EB5和证券欺诈
证券欺诈,也称为股票欺诈和投资欺诈,是股票或商品市场中的一种欺骗性行为,欺诈人违反证券法诱使投资者根据虚假信息做出购买或出售决定并经常导致损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联邦证券法而言,移民投资者在新商业企业(NCE)中的股权构成“证券”,因为它通过了Howey案中确定的三部分测试,即:1)在普通企业; 2)进行了金钱投资;(3)投资者对发起人或第三方的努力完全或主要基于利润期望。
违反安全欺诈的法律依据
1933年《证券法》第12条
第12条规定了两项私人诉讼权。第12(a)(1)条规定由违反该法令的注册或招股说明书要求的卖方承担责任;第12(a)(2)条规定,卖方如果在招股说明书中或口通过口头提出要约引发实质性舞蹈,则由卖方承担责任。
1934年《交换法》第10(b)条和第10b-5条
这是一则被普遍引用的联邦法律,其禁止多种类型的证券欺诈行为,并为私人投资者的证券欺诈诉讼奠定了基础,通常被称为“10b-5”规则。规则10b-5处理最常见的证券欺诈类型之一是经纪人虚假陈述或遗漏。联邦法律禁止任何人歪曲或遗漏与证券销售有关的重大事实。与特定投资相关的风险属于主要信息。如果经纪人向客户歪曲了潜在投资的风险,则经纪人可能违反了规则10b-5。
1933年《证券法》第17条
有点类似于规则10b-5。第17(a)条规定,在任何要约或出售任何证券中,任何人利用任何手段,计划或手段进行欺诈,或通过对重大事实的任何不真实陈述或任何遗漏来获取金钱或财产,均属违法。
SEC执法行动
SEC是负责执行联邦证券法的主要监管机构。在EB-5方面,SEC仔细审查针对EB-5投资计划的指控。 SEC有权对涉嫌的欺诈者和其他证券法不当行为提起民事诉讼,被诉人包括区域中心,NCE和创造就业企业(JCE)及其委托人。
SEC有大量法规用于打击欺诈性或未注册的证券发行。根据第10(b)条,与私人原告不同,SEC可以向提供协助,教唆或串谋的人提起诉讼。基于上述原因,第17(a)节也是SEC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证券法背景下,EB-5交易中最常见的反欺诈行为是什么?
EB-5交易中最常见的反欺诈违规行为是 “挪用或挪用了投资者的资金”和“在发行计划和相关文件中作虚假陈述”,这将在本文后面进一步讨论。上述针对McAuliffe和Rodham的集体诉讼属于后一种情况。据称,被告在要约中歪曲了重大事实,包括公司可能,将会和确实产生的直接和间接工作的数量;公司技术的质量和进步,财务状况等。
联邦证券欺诈违规案件的重要举报时间
举报时间对于提起证券欺诈案非常重要,否则您可能会永久失去获得补救的机会。可提起法律诉讼的最大时限称为诉讼时效。通常,最常用的反欺诈条款的限制条件是在发现欺诈后的两年内和发生欺诈后的五年内(以较早者为准)。
什么时候构成欺诈发现?美国判例法解决了“一旦发现原告或通过一定努力后的原告就会发现构成侵权的事实”(以先发生者为准)(Merck&Co.,Inc. 诉Reynolds)。但是,在确定何时发生欺诈时,法院有不同的意见。在Abrams诉Life Medical Technologies,Inc.一案中,法院裁定,当投资者购买其股票时,为期5年的证券欺诈索赔申请就开始了。但是,在Most Worshipful Grand Lodge of Free and Accepted Masons of the State of Arkansas v. DCG/UGOC Equity Fund, LLC中,法院裁定诉讼时效自作出虚假陈述之日起开始计算 。
因此,一旦发现可疑欺诈行为,投资者应非常谨慎,不要犹豫地请教经验丰富的律师。
除证券欺诈以外的诉讼原因
挪用资金
上面提到的前两个案例,都是在被告挪用资金的典型案例中,被告在满足协定条件(如批准请愿书)之前就支付了投资者的托管资金。挪用资金是指故意,非法使用他人的资金用于自己使用或用于其他未经授权的目的。
违反忠实诚信义务
忠实诚信义务是以实现另一方最大利益为首要目标的义务。只要与客户的关系涉及特殊的信关系,就应履行信托义务,行使其酌情权或专业知识为客户服务。
违反合约
违约发生在合同的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或传达了意图不履行该义务或无法履行其在合同下的义务时。
如果您认为自己可能是EB5欺诈的受害者,请致电301-761-1617与我们联系以进行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