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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生或特殊教育交流访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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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生或特殊教育交流访问者

H-3受训人员不得在美国从事生产性工作,除非该工作是培训所必需的,并且不得参与请愿人的正常运营中并且应当定期雇用美国公民和常驻员工。最后,培训要求受益人必须在美国以外从事工作。

H-3特殊教育交流访问者是结构化特殊教育计划的参与者,该计划为身体,智力或情感上受损的儿童提供实践培训和经验教育。此类别仅限于停留18个月,每个会计年度仅签发50个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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