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约投资者和雇员可能有配偶或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陪同入美。他们的国籍不必与条约投资人或雇员相同。这些家庭成员可以申请E-2受抚养人签证,如果获得批准,通常会获得与E类签证持有人相同的居留时间。如果家庭成员已经在美国,并且正在寻求将其身份更改为E-2或延长其居于E-2类别的居留权,则可以通过提交带费用的I-539表格来申请。E-2工作人员的配偶可通过提交I-765表格申请工作许可。如果获得批准,则对配偶的工作没有限制。
如上所述,E-2条约的投资者或雇员可以出国旅行,返回美国后通常会自动获得为期两年的入境时间。除非E-2条约投资者或雇员的家属与E2签证持有人一起再次进入美国,否则E2签证持有人新的两年入境时间将不适用于该家庭成员。为了合法地留在美国,家庭成员必须仔细记录他们被授予E-2 身份的居留期限,并在其有效期届满之前申请延期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