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标准
建立O-1资格的方法有两种,获得过国际性的重要奖项就可以成功地证明这一点,比如说诺贝尔奖。如果没有获得过这样的国际性大奖,就要列出以下至少三项证据来证明自己的「特殊技能」:
- 获得国家级奖项或者相对影响力较小的国际级奖项
- 是本领域内由国际或国家级的专家认可的著名团体的成员
- 著名出版物或著名媒体对该外国人及其工作成果的相关报道
- 曾经担任过本领域内其他人士的作品的评审
- 在本领域内作出过科学上、学术上或者商务上的重要贡献
- 在专业期刊上或者重要媒体上发表过文章
- 在著名组织举办的演出活动中参与过演出
- 在相关行业工作,并有丰厚的报酬
- 其他相关资料
虽然这些标准听起来很容易满足,但每个标准都将经过仔细评估,并可能受到USCIS的挑质疑并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