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什么是特殊职业?

答:特殊职业要求在理论和实践上应用一定的专业知识,并至少取得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例如,建筑、工程、数学、物理、社会科学、医学和卫生、教育、商业专业、会计、法律、神学和艺术都是专业职业。现行法律规定,每个财政年度可签发签证或以其他方式提供H-1B身份的外国人人数不得超过65000人。

问:H-1B签证有哪些要求?

A:H-1B的身份需要一个赞助的美国雇主。雇主必须向劳工部提交劳工条件申请(LCA),证明几个项目,包括支付该职位的现行工资和提供的工作条件。然后,如果担保雇主在美国有25名以上的雇员,雇主必须提交一份I-129申请表,外加460美元的申请费、500美元的反欺诈费和750美元或1500美元的培训费。根据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的申请批准,外国人可以申请H-1B签证、入境或变更非移民身份。H-1B外国人只能为请愿的美国雇主工作,并且只能在请愿书中描述的H-1B活动中工作。如果遵循所有适用规则(例如,劳工部规则),请愿美国雇主可安排H-1B外国人在另一雇主处工作。H-1B外国人可以为一个以上的美国雇主工作,但必须有一份由每个雇主批准的I-129申请表。

问:一名H-1B工人能换雇主吗?

答:只要外国人继续为美国的雇主工作,大多数变化并不意味着外国人就失去了身份。外国人可以在不影响身份的情况下变更H-1B雇主,但新的H-1B雇主必须在开始为新雇主工作之前为外国人提交新的I-129表格请愿书。H-1B雇主企业的合并或出售在许多情况下不会影响外国人的地位。但是,如果这一改变意味着外国人以他们所申请的特殊职业以外的身份工作,则这种情况就不合格了。

问:保持H-1B状态意味着什么?

答:只要雇主/雇员关系存在,H-1B外国人的签证状态仍然有效存续。H-1B外国人可以全职或兼职工作并保持身份。H-1B外国人也可以休假、病假/产假/陪产假、罢工或在不影响其签证状态的情况下不活动。

问:H-1B签证持有者的“双重意图”是什么?

答:H-1B外国人可以成为移民签证申请的受益人,申请调整身份,或者在不影响H-1B身份的情况下采取其他步骤获得合法的永久居民身份。这被称为“双重意图”,自1990年通过《移民法》以来,已在移民法中得到承认。在LPR身份申请未决期间,外国人可以持H-1B签证旅行并可返回美国。

问:h-1b上限是什么意思?

答:由于某一财政年度只有65000张H-1B签证,所有受上限限制的H-1B申请人必须在4月1日之前提交申请,以便从同年10月1日起申请H-1B签证。

问:哪些组织可以免除H-1B上限?

A:由下列组织赞助的H-1B资格申请者不受上限限制:

  • 1965年《美国法典》第20卷第1001(a)节《高等教育法》第101(a)节所定义的高等教育机构。
  • 与1965年《高等教育法》(20 U.S.C.1001(a))第101(a)节定义的高等教育机构相关或附属的非营利实体
  • 非营利研究组织或政府研究组织,定义见8 CFR 214.2(h)(19))(iii)(c)。
  • 雇佣受益人在上述三个机构中的一个机构履行工作职责,直接且主要地促进合格机构(即高等教育、非营利机构或政府研究机构)的正常、主要或基本目的、任务、目标或职能的组织。

此外,以下类别的申请不受上限限制,包括修改或延长逗留期限的申请,过去6年内曾被授予H-1B非移民身份的受益人修改或延长逗留期限的申请,或是从国外申请H-1B剩余年限的申请,或是根据AC21寻求延长至第7年的受益人的申请,或是之前的雇主不是上文1至3中定义的上限豁免组织的受益人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