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庇护程序始于对可信恐惧筛查的理解,这是一项为寻求庇护的个人提供的关键初始步骤。在个人受到加速遣返且向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或移民和海关执法局(ICE)表达其庇护意图、对迫害或酷刑的恐惧或返回祖国的恐惧时,将进行可信恐惧筛查。如果个人表达这些恐惧,国土安全部(DHS)将提供有关可信恐惧过程的信息。在此过程中,个人可能会被拘留,但他们会接受一个介绍、获得法律服务提供者的名单并在面试前有强制性的等待期。从加拿大到来的个人可能需要根据美加安全第三国协议寻求在加拿大的保护。
  • 迫害的可信恐惧被定义为个人有重大可能性在庇护优点面谈或移民法官(IJ)面前证明他们曾因种族、宗教、国籍、某一特定社会群体的成员身份或政治观点而遭受迫害或有迫害的合理恐惧。类似地,酷刑的可信恐惧意味着个人能够证明在返回祖国时他们有更大的可能性遭受酷刑。没有强制性的阻碍去建立迫害或酷刑的可信恐惧。然而,某些强制性阻碍庇护和递解遣返的延迟存在,如参与迫害他人、犯有严重罪行或参与恐怖主义。如果适用强制性阻碍,但个人更可能被酷刑折磨,移民法官可授予递解遣返的延迟。
  • 当庇护官员确定个人具有可信恐惧的迫害或酷刑时,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能会保留并进一步考虑庇护申请,或发出通知出庭(NTA)到移民法官面前。在前一种情况下,可信恐惧决定作为庇护申请,个人将接受非对抗性的庇护优点面谈以确定庇护资格。如果USCIS发出通知出庭,个人可以在移民法官面前申请庇护、递解遣返的延迟或根据反酷刑公约(CAT)进行保护。
  • 如果庇护官员未发现可信恐惧,个人可以请求移民法官的审查。如果他们不请求审查或移民法官同意否定决定,ICE可能会将个人从美国驱逐出境。通常情况下,不会对移民法官的否定决定进行进一步审查。然而,如果移民法官撤销否定决定并发现可信恐惧,案件可能会被转回USCIS进行庇护优点面谈或继续在移民法官面前的听证。
  • 理解可信恐惧筛查流程的详细程序和要求对于那些寻求庇护的人至关重要,因为它是评估和决定其案件的基础。该流程确保那些真正担心迫害或酷刑的人有机会陈述他们的案件,并根据美国庇护法寻求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