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投资者项目

USCIS管控EB-5计划。企业家(及其配偶和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在以下情况下有资格申请绿卡(永久居留权):

  • 在美国的商业企业中进行必要的投资;以及
  • 计划为合格的美国工人创造或保留10个永久性全职工作。

国会于1990年制定了EB-5计划,该计划旨在通过创造就业机会和外国投资者的资本投资来刺激美国经济。 1992年,国会开展了“移民投资者项目”,也称为“区域中心计划”。